• 0593-2888884
  • 我们自己的论坛-有事您发贴,大家来帮您
搜索
猜你喜欢
查看: 623|回复: 0

宁德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复制链接]

0

主题

0

回帖

0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0
发表于 2020-6-9 12:3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文件精神和市人大、市政府对野生动物市场监管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野生动物市场监管工作,更好地依职责配合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

  各地要在服务中心窗口、农贸市场、餐饮、商超等场所,

  通过标语、电子显示屏、宣传单以及运用电视新闻、微信、微博等媒体,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两法两决定”)。

  二、 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

  要加强联防联控,特别是宁德市人大今年四月份组织开

  展的“两法两决定”执行情况检查报告中指出,部分农贸市场摊贩、餐馆还存在售卖野生保护动物等问题。要加大对农贸市场、餐饮、超市、冷冻库等重点场所的排查,杜绝农贸市场摊贩、餐馆等经营场所售卖、加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要切实落实农贸市场开办者的主体责任,督促市场开办者对市场内经营者的教育与管理;要联合林业、农业农村、海洋渔业、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坚决杜绝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买卖及加工行为。

  三、 进一步加大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测力度

  要充分发挥福建省网络交易监管平台作用,加强对网络

  平台经营者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捕猎工具的监测,有力打击违法行为。

  四、加强督促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将适时联合相关部门或组织有关科室对各地开展保护野生动物监管工作进行督查。

  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别于2020年6月15日、12月15日前将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报市市场监管局网监科,联系人:陈少鹏,联系电话8931047、8931041。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宁德市人民政府

ND0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客服电话

0593-2888884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 8:00-17:30

客服QQ点击咨询

微信公众号

Copyright © 2011-2015 https://www.ndbb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Discuz!X3.5 闽ICP备2022015620号-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