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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宁德用水户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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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4 21:45: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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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用户:

近期我公司在供水管道巡查中,发现小部分用户将山水、井水管道与市政管道进行串联用水以及个别用户采取故意损坏水表及表前私接管道等形式进行窃水。

《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第四章41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将自建供水设施管网系统与城乡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42条规定:用户不得采取故意损坏水表、私自开启水表封印等形式窃水。用户窃水造成用水不能依表计量的,按照单位时间管径流量乘以用水时间计量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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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以上行为的用水户,请马上停止违章用水行为,否则我公司查处后将对违章用水户进行限制供水、销户等方式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中闽(宁德)水务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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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用户:


近期我公司在供水管道巡查中,发现小部分用户将山水、井水管道与市政管道进行串联用水以及个别用户采取故意损坏水表及表前私接管道等形式进行窃水。
《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第四章41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将自建供水设施管网系统与城乡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42条规定:用户不得采取故意损坏水表、私自开启水表封印等形式窃水。用户窃水造成用水不能依表计量的,按照单位时间管径流量乘以用水时间计量收费。



有以上行为的用水户,请马上停止违章用水行为,否则我公司查处后将对违章用水户进行限制供水、销户等方式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中闽(宁德)水务有限公司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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