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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一小区接连发生高空抛物 民警细心排查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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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12 21: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东南网8月12日讯(通讯员 吴小丽)8月6日下午,随着“呯~”的一声巨响,正在一米开外的快递店里忙活的小林被吓得不清。惊魂未定的他看着地上砸的粉碎的玻璃瓶,立马拿起手机拨通五里亭派出所侨兴警务室电话,告知民警小区再次发生高空抛物,幸好没砸到过路的行人,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接到电话后,警务室队员立即奔赴现场。
据了解,自7月份以来,侨兴警务室多次接到金龙纽约街小区高空抛物警情,面对突然“从天而降”的玻璃瓶,附近居民提心吊胆苦不堪言。经走访排查,队员们发现每次坠落物都是“元秘D”饮料玻璃瓶,且案发时间集中在下午2点到4点间,但苦于小区内没有监控探头,事件调查进展缓慢。
为尽快摘除悬在“头顶上的炸弹”,侨兴警务室队员们开启了紧锣密鼓的“侦查”模式。队员们根据瓶子扔出的方位锁定目标楼栋后,便逐门逐户进行“扫楼”式走访排查,询问每户居民家中是否有饮用同类饮料,并科普、劝导居民自觉抵制高空抛物。
同时,队员们在小区内广泛张贴“禁止高空抛物”的告示、在业主微信群里加强高空抛物危害的宣传,提高居民自觉抵制高空抛物意识,并走访业主委员会、说服物业安装监控。
此外,在高空抛物多发时间段,队员们还换上便装轮流在目标楼栋下蹲点,并找好角度架好手机进行录像,直至7月31日物业完成监控安装。
8月6日,“元秘D”玻璃瓶再次从天而降后,警务室队员立即调取监控查找玻璃瓶来源。经过两个多小时一帧一画的反复查看,队员最终成功锁定该栋楼某户。
队员上门询问后得知,原来系该户居民家中90岁高龄老母亲徐某,每次饮用完饮料后便随手将空瓶抛出窗外。民警就此事对该户人家进行警示教育后,家属表示,今后定会看好老母亲,并在窗户上加装防护网,不会再让其高空抛物。
随着城市高层住宅越来越多,有意或无意的高空抛掷物品造成他人损害或人员伤亡的悲剧屡见不鲜,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此,五里亭派出所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精神,对辖区内发生的每起高空抛物事件追查到底,对因高空抛物引发的矛盾纠纷一一上门进行调解,对辖区住户进行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使辖区群众充分意识到高空抛物不仅事关社会公德,更是一条不能逾越的法律红线,有效消除了潜在隐患,有力守护了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法律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明确规定,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适用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一般不得适用缓刑:(1)多次实施的;(2)经劝阻仍继续实施的;(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又实施的;(4)在人员密集场所实施的;(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明确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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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12 21: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建新路也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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