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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宁:关于举办2020年“乡村振兴”烹饪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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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7 07: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各相关餐饮企业: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村休闲旅游产业发展,发挥党建引领助力脱贫攻坚,提升广大农村餐饮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促进我县乡村旅游餐饮业的发展和高山饮食文化的传承弘扬,挖掘更多乡村厨艺人才和地域特色的菜品,促进周宁县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发展。经研究,举办“乡村振兴”烹饪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周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周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周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周宁县总工会
中共周宁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单位:周宁县烹饪协会
协办单位:周宁县旅游协会
周宁县智慧职业培训中心
龙溢生态园酒楼
本次竞赛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组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策划和报名发动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周宁县烹饪协会。
二、参赛对象
我县区域内从事餐饮烹饪行业的工作人员,乡村厨艺从业人员,小吃从业人员。
三、时间及地点
1.时间:9月7日-9月8日(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主)。
2.比赛地点:龙溢生态园餐厅。
四、竞赛工种和内容
本次竞赛工种为中式烹调师。竞赛菜品需以本地食材为原料,在规定时间内制作出能体现我县特有的传统美食文化和地域特征的2道热菜(“8+1”食材为主)和1道冷拼或雕饰,竞赛时间为90分钟。
五、竞赛标准
(一)本次竞赛聘请具有餐饮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或餐饮业评委资格的人员做为裁判员,同时设立裁判长一人,采取现场操作、评委现场评分的办法进行,试题由竞赛组委会根据国家职业标准组织专家制定。
(二)竞赛有关事项参照《宁德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宁人社〔2018〕109号)执行。
(三)竞赛监督由县文旅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总工会、周宁县乡村振兴办相关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六、奖项设置与奖励办法
(一)本次竞赛按照参加竞赛选手的5%为金奖,10%为银奖,15%为铜奖,20%为优秀奖;获奖的选手组委会颁发奖牌或奖状。
(二)对参加本次竞赛的选手中符合申报中级技能鉴定条件的,理论和技能成绩(补齐其余模块)均达到60分以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相应工种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三)获得本次竞赛金奖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授予“技术能手”光荣称号。
七、其他相关规定
(一)参赛餐具、用具和调味品。参赛用的餐具由选手自带,但不得有店标和店名标记(请在背面贴上选手的姓名和单位,以便领回),竞赛办公室在赛场为选手准备的用具有:燃气灶一眼,砧板一块,小炒锅一口,铁勺、漏勺各一把,一般碗盘和公用的蒸锅、烤箱。调料有:精盐、白糖、味精、白米醋、酱油、胡椒粉、生粉、淀粉、料酒和白胡椒粉。其他比赛用的工具、原料、配料、调料均由选手自带。
(二)为突出体现大众化、民间化、实用化,参赛作品用料严格实行“三不”原则,即不使用燕窝、干鲍、鱼翅、龙虾、东星斑等稀有高档原料,不使用国家明令保护的动植物,不违规使用添加剂。
(三)为使比赛更加符合行业实际要求,全面考评技能水平,提高加工操作效率,更好地体现公平,除面点馅料可成形外,选手其他自带原料均不得作任何刀工成型、成熟及调味加工,所有装饰点缀的加工均在场内进行。
(四)为厉行节约、减少浪费,所有参赛作品的份量统一规定为6人份,另备尝碟评委共1份。
(五)选手保持良好的个人整洁卫生,穿着统一的参赛服装,佩戴参赛证进入赛场。
(六)选手自带的原料中,属于违规的不得带入赛场,由检录人员带为保管,为此而影响参赛的责任自负;选手进入赛场后,如发现私带违规品,按规定扣分直至取消其参赛资格。
(七)选手应遵守赛场纪律,服从现场指挥和调度,爱护场内设施设备,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影响他人比赛。
(八)选手独立完成操作,不得提前加工,不得多做挑选,失饪不得重做。
(九)选手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操作,按超时处理,在其总成绩中进行扣分,超时5分钟以内扣除2分;超时5分钟以上部分,每分钟扣除1分。
(十)选手操作完毕后,应迅速清理工作区,经同意后带好自己的物品撤离赛场。
八、报名事项及方法
(一)各餐饮单位要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积极组织选手报名参赛,参赛选手一般应持有本职业(工种)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未取得初级资格的,应从事本职业工作三年以上,经单位推荐,竞赛组委会同意后才可参加竞赛。
(二)参赛选手可就近在报名点报名,报名点按要求将材料收集齐后统一由周宁县烹饪协会进行初审后报组委会。报名点设在:
1.周宁县烹饪协会:
联系人:缪 惠 联系电话:5626115
2.周宁县智慧职业培训中心:
联系人:凌坤弟 联系电话:2150099
(三)报名需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2020年周宁县传统美食烹饪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附件1)1份,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现有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从事本工种连续工龄证明1份、小2寸正面证件照3张。
2.有参加中级“中式烹调师”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需填写《福建省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附件2)1份,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现有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从事本工种连续工龄证明1份(申报中级6年以上)、小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4张,并提交电子相片(要求:小于20K,像素大小90*110*24b,后缀名为jpg文件。使用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人像在照片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不着制服或白色上衣)。
(四)其他相关事项
1.报名日期截止至2020年8月30日
2.竞赛拟定于2020年9月8日,参赛选手具体进场参赛时间和其他有关事项另行通知,参赛作品原料自备,食宿费用自理。
3.9月7日晚上18:00-19:30举行理论考试,晚上19:30-21:00开选手预备会,根据抽签号指定进场时间,地点:周宁县智慧职业培训中心。
4.报名过程中如有问题建议可向竞赛组委反映
县人社局联系人: 张裕敏 联系电话:5620590
县烹饪协会联系人:张龙金 联系电话:13959350889

周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周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周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周宁县总工会
中共周宁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24日

来源:周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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