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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宁德市主城区沈海高速公路西侧、下村村南侧地块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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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7 07:56: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宁德市主城区沈海高速公路西侧、下村村南侧地块用地性质调整论证及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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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海产品养殖业已发展成为宁德市最具有地方特色的海洋经济重要产业之一,为了集约利用城市用地,推动区域水产品加工业的可持续发展,宁德市蕉城区土地收储中心携我局委托福建省新天地信勘测有限公司编制《宁德市主城区沈海高速公路西侧、下村村南侧地块用地性质调整论证及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项目于2020年7月3号召开了评审会,会议原则同意用地性质调整和地块图则内容,现拟上报宁德市政府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规定,现将该规划成果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公示时间:2020年8月25日至9月23日(共30天)

  地块位置:宁德市主城区沈海高速公路西侧、下村村南侧

  地块控规内容:350901-09-E-CC-01地块,建设用地面积1988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一类仓储物流用地(W1),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2.0,建筑系数不小于50%且不大于65%,绿地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15%,建筑限高30米。物流仓储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按对应建筑基地面积计算)不得超过工业项目面积的7%,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总建筑面积含地下室等建筑面积)。地块内沿南侧G104国道设置20米宽绿地并对外开放。

  不宜大面积使用明亮耀眼或沉闷的颜色,仓储建筑主色彩以冷灰色调为主,办公建筑总体基调应以暖色调为主,其它规划要求详见图则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附注:

  1、地块控规图则以宁德市政府最终审批的为准;

  2、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如需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宁德市蕉城区坪塔路2号,联系电话:0593-2828283,邮编:352100;

  3、设计单位:宁德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4、监督单位: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

  查询网址:www.jiaocheng.gov.cn

来源: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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