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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机制,强化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全过程刚性约束,近日,市环保督察办制定印发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六项措施,着力压紧压实整改工作责任链条,推动整改工作按期取得实效。
举措贵在“新”。加强横向协同会商联动,打通部门之间、部门与地方之间衔接不畅等问题,定期调度整改进展,组织开展联合会商,协调解决研究办法。加强纵向调度预警,专刊通报涉及生态环保方面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
举措贵在“实”。紧扣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建立定期核查机制,纳入市直各有关部门执法“双随机”抽查范围。对整改进展滞后、长期通报仍未完成整改、实地核查发现明显薄弱等情形的问题,组织开展约谈,实行限时整改。
举措贵在“严”。对预警通报、实地核查、约谈提醒后,整改工作仍无明显进展的问题,由市环保督察办进行专项挂牌督办,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对账销号和动态更新。同时,在整改工作中发现的问责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
来源:宁德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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