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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德市人社局、财政局、工信局、商务局、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疫情期间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的补充通知》(宁人社〔2020〕94号)文件精神,对申报的福建东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申领企业稳岗返还进行审核,符合企业稳岗返还发放条件,发放资金87.3万元(具体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9月4日-9月10日。
公示期间,对稳岗补贴发放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宁德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或纪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反映。公示电话:0593-2956637(宁德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0593-2918815(宁德市纪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
宁德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0年9月4日
来源: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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