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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药品必须严格实行实名登记购买,确保购药人信息的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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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2 10: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即日起宁德全市零售药店在对非医保卡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类药品必须严格实行实名登记购买,对不能提供身份证的一律不准售卖,确保购药人信息登记的真实性。
宁德市市场监管局要求,药店在发现有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可疑患者,需劝导前往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同时,要严格执行执业药师在岗、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管理要求。
全市零售药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该企业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好“一退两抗”药品销售实名登记制度,在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类药品时,严格查验购药人员的身份证,如实填报《购买退热和止咳类药品信息登记表》,并做好进店人员的测温、验码、戴口罩以及经营场所卫生清洁等工作。
对不按要求登记、瞒报漏报、弄虚作假、拒不整改等情节严重的零售药店,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停业整顿,列入失信企业重点监管,并向社会公开曝光。对存在违法违规销售“一退两抗”药品的零售企业,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宁德市市场监管局提醒,药品零售企业作为疫情防控“哨点”,对非医保卡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类药品实行实名登记购买是当前疫情防控的重要举措,消费者应予以配合,共同守护好疫情防控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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