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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实施细则 实行“以奖代补”推进清洁能源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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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9 14:27: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宁德网消息(记者 张文奎)28日,记者从福建省环三都澳区域绿色发展基金会获悉,该基金日前出台了《关于“以奖代补”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实施细则》,符合奖补条件的项目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按项目类别(或锅炉蒸吨数)和奖补标准进行奖补 ,奖补资金1万元为起点,最高不超过5万元。此举旨在进一步改善宁德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据了解,“以奖代补”实施对象为已完成“煤改气”或“煤改电”的企业,对积极响应清洁能源替代将生物质燃料改为天然气或电源的企业也给予适当的奖补。2021年奖补范围为宁德市蕉城区和东侨经济开发区所属的相关企业;奖补时限为2021年至2023年共三年时间;申请奖补的企业应在每年度的6月底前报送材料,12月底前完成当年度资金补助工作。

实行“以奖代补”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建立奖励资金引导激励企业以气代煤、以电代煤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激发企业的内生动力,增强责任感;有利于提高企业积极性,形成推动清洁能源替代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同时,通过“以奖代补”的实施,体现环三都澳区域绿色发展基金会作为市委市政府的社会组织,在我市生态环境建设中所应当发挥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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