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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新闻网3月29日电 (陈萍萍)为深入贯彻落实“两山理念”,3月25日,在主办方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宁德市河长制办公室、宁德市生态环境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市分公司的见证下,古田法院协同古田县河长制办公室、宁德市古田生态环境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古田县支公司举行战略签约仪式,推动福建省首个生态司法修复险暨翠屏湖区域生态环境污染保险在古田签订。
根据协议约定,保险期间翠屏湖区域内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意外事件,人保财险公司将对开展应急救援与善后处置工作产生的救灾安置费用、紧急救援和处置费用以及善后处置费用予以赔偿,年度累计赔偿限额1800万元,有效期限三年。
为闽江流域古田段翠屏湖区域生态环境建立“生态司法+保险”机制,旨在加强翠屏湖流域的生态保护及受损后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减少政府的救灾压力,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人士对环境保护的关注,提升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将恢复性司法与社会化综合治理的有机结合,实现对宁德山水林田湖草的分类保护、源头保护、系统保护和整体保护,为开创闽东生态保护府院联动打开新格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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