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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我局拟核发蕉城区洋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现对该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前征求公众意见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蕉城区洋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洋中镇人民政府;
建设项目选址位置:洋中镇林坂村;
拟核发用地面积:该项目建设用地面积8304.9平方米;
拟核发用地性质:排水用地(1302);
拟建设规模:建设用地面积8304.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排水用地(1302),容积率不小于0.2且不小于0.8,建筑系数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20%,建筑限高为15米。
本次公示时间为7个自然日。公众可在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或看法,公众意见将作为核发选址意见书的重要依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依法定程序予以核准办理。
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坪塔路2号
邮编:352100
网址:http://www.jiaocheng.gov.cn/
联系电话:0593-2915165
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25日
(来源:蕉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投稿、区域合作请邮件 信息新报 3469887933#qq.com24小时内回复。】
发布日期:2023-08-29 11:10:15 所属分类: 财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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