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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宁德、三明
发布一批人事消息
来看详情——
宁德
周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县人民政府部分领导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鉴于工作需要,决定对县人民政府部分领导成员工作分工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县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如下:
孙永全副县长: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含招商引资)、商务、生态环境、电子商务、文体和旅游(含新闻出版广电)、周宁县七步铸造科技产业园、周宁火车站站前工贸科技园等工作。
分管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县城联社、县鲤鱼溪•九龙漈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县旅投公司、县宁福工贸公司。
联系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和旅游局、县文明办、县新闻出版广电局)、宁德市周宁生态环境局、县融媒体中心、县贸促会、县社科联、县文联、县工商联、县企联会、县老体协、县供电公司、周宁发电公司、县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县新华书店、广电网络集团周宁分公司、邮政周宁分公司、电信周宁分公司、移动周宁分公司、联通周宁分公司、市长途线务局周宁分局、铁塔周宁分公司、县烟草专卖局、中石油宁德周宁狮城加油站、中石化森美(福建)宁德周宁片区、宁德盐业公司周宁分公司。
林以玑副县长:负责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含退役军人事务、老区、双拥、老龄)、市场监督管理、民族与宗教事务等工作。
分管县民政和人社局(县退役军人局、县老区办、县双拥办、县老龄办)、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
联系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县侨办)、县委党史方志室、台办、县侨联、县档案馆、县总工会、县诚信促进会、县老促会。
周宁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7日
周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施文炤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施文炤兼任周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颜明琼任周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周宁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肖于清任周宁县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周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魏雄任周宁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周宁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林炳铃任周宁县统计局副局长;
阮士慧任周宁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汤绍明任周宁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叶智勇任周宁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周敦容任周宁县茶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周宁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刘剑的周宁县财政局副局长(正科长级)、周宁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主任(兼任)职务。
周宁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2日
屏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吴巧香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屏南县委关于吴巧香同志任职的通知》(屏委干〔2024〕218号),经研究决定:
吴巧香同志任屏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一年)。
屏南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3日
寿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县人民政府部分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因人事变动,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现将县人民政府部分领导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一、许平(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县长)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业与信息化、招商引资、山海协作、第三产业发展、电子商务、商业、无线电管理、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军民融合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应急管理(防汛抗旱)、统计、消防等工作;负责机关效能、绩效评估、反腐纠风和县政府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协助县长联系审计工作。
分管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含县外办、县委港澳办、县政府港澳事务办)、县发改局(含县科技局、县粮储局、县数据管理局)、县铁办、县物资公司、县工信局(含县商务局、县电商服务中心)、寿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应急局(含县安办)、县行管委、县统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效能办、县道安办。协助联系县审计局。
联系单位:县人大、县政协、县委军民融合办、县委党校(含县行政学校、县社会主义学校)、县委巡察办、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县档案局、县委机要局、县保密办、县委台办、县政府台湾事务办、县烟草公司、县邮政公司、宁德市寿宁生态环境局、县贸促会、县工商联、县供电公司、县发电分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县铁塔公司。
二、梅春强(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负责教育、卫生健康、医保、民族与宗教事务、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残疾人事业等工作。
分管部门: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含县疾控局)、县总医院(含县医院、县中医院、县精神病医院、县妇幼保健所)、县民政局(含县老区办)、县人社局。
联系单位:寿宁医保局、医保金管理中心寿宁管理部、县新华书店、县计生协会、县红十字会、县老教委、县退教协、县关工委、县委组织部(含县委老干部局、县公务员局、县老年大学)、县委编办、县委统战部(含县民族宗教局、县侨办)、县侨联、县残联、县老促会、县慈善总会。
三、周昌经(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负责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林业、财政(国资、国企)、金融、投融资、供销等工作;负责农村建设品质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业综合开发、茶产业发展、森林公园等工作。
分管部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含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县茶产业发展中心、县林业局、县供销社、县农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县金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联系单位:县景山林场、县乡村振兴促进会、县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寿宁监管支局、工商银行寿宁支行、建设银行寿宁支行、农业银行寿宁支行、中国银行寿宁支行、邮储银行寿宁支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寿宁刺桐红村镇银行、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财产保险公司、县人寿保险公司、县人寿财险公司。
四、叶宝元(县政府四级调研员)
协助梅春强副县长负责民族与宗教事务、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残疾人事业等工作。协助雷奶连副县长抓信访维稳工作。
协助分管部门:县民政局(含县老区办)、县人社局。
协助联系单位:县委组织部(含县委老干部局、县公务员局、县老年大学)、县关工委、县委编办、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县侨办)、县侨联、县残联、县老促会、县慈善总会。
县政府其他领导分工不变。
为保证工作有序运转,县政府部分领导“AB角”调整为许平同志与周昌经同志、雷奶连同志互为AB角;梅春强同志与叶宝元同志互为AB角。
寿宁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8日
福鼎市人民政府
关于王婷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王婷婷同志任福鼎市商贸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煜同志的福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职务。
特此通知
福鼎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2日
三明
三明市人民政府
关于李朝阳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任命李朝阳为三明市地震局局长,免去其三明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陈永贞为三明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
免去罗良辉的三明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职务。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6日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
关于肖佳钦等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任命肖佳钦为三明市公安局沙县分局副局长(挂职一年,期满职务自然免除);
任命黄丁灿为沙县区总医院副院长(挂职一年,期满职务自然免除)。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7日
大田县人民政府
关于杜忠义等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杜忠义不再担任大田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郭传军不再担任大田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李建东不再担任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陈益存不再担任大田县农业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职务;
林其汉不再担任大田县妇幼保健院院长职务。
大田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3日
大田县人民政府
关于吴美采等任职的通知
县国资办:
经研究决定:
吴美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大田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詹联国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福建大田宝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昌义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福建大田宝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黄祖祜、陈祥倬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大田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朱晓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福建兴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请按公司法有关规定办理。
大田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3日
大田县人民政府
关于吴梅莹等正式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吴梅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大田县华兴镇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陈祥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大田县济阳乡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施傲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大田县桃源镇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郑新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大田县建设镇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詹金花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大田县民政局副局长;
朱云飞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大田县运输发展中心主任;
陈晓明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大田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张江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大田县实验小学校长。
大田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3日
来源:大闽新闻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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