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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德市生态环境局下达2020年度应公开环境信息企事业单位名单,共有86家企事业单位名列其中。
据介绍,下达该名单,主要是为了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的权利,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如实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推动公众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记者看到,2020年度应公开环境信息的企事业单位中,市本级3家,蕉城区9家,古田县、屏南县、周宁县各3家,寿宁县4家,福安市、霞浦县各10家,柘荣县5家,福鼎市34家,东侨开发区2家,主要污染类型涉及水、气、土、危废及其他。
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各县级生态环境局、东侨分局负责指导、监督各企事业单位填报《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表》,填报单位应对填报内容真实性负责,企事业单位填写完成《公开表》并盖章后,应自行于6月30日前按照相关规定的方式进行公开;属地生态环境局汇总企事业单位公开情况后,于7月10日前填写《2020年度应公开环境信息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表》并上报市生态环境局。
7月1日后,全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结合日常执法检查,适时组织开展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情况检查,对检查发现逾期未公开环境信息及公开不到位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并在2020年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对应指标考核中予以扣分。(宁德晚报记者 林珺)
来源:宁德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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