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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区委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是改变城市面貌、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市民城市归属感的重大举措。2020年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评年,安全文明出行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指标,当前市委、市政府部署开展中心城区超标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请各位家长在加强对子女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同时,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以自身的一言一行引导子女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
一、 家长和孩子应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增强交通安全观念,提升文明交通意识。家长和学生不得购买、使用、乘坐超标电动车,同时要教育孩子不要乘坐电瓶(人力)三轮车以及车况差、载人超员的车辆。
二、家长和16周岁以上的孩子驾驶合标电动车要走非机动车道,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路边右侧顺行。骑车时不准双手离把,不准互相追逐、并行或攀扶其他车辆,要正确使用反光镜与转向灯,转弯前应减速慢行,夜间驾驶及时开启前大灯。
三、驾驶车辆必须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标志、标线行驶,不占用人行道和机动车道乱停乱放。乘坐二轮摩托车、合标电动自行车要戴好安全头盔。
四、 希望广大家长和学生提高遵章守法、文明出行的交通安全意识,养成“让安全成为习惯,让习惯更加安全”的良好交通习惯。在保障学生平安健康成长的同时,为“创建文明城市,安全文明出行”尽一份力。
蕉城区创建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二0二0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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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丨朵 朵
值班主任丨林翠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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