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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车主: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的部署及要求,结合我局创建文明单位的实际,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对大院内超标电动车和僵尸车进行集中清理整治,确保整个大院文明有序、畅通无阻、安全和谐。
一、清理范围
1.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超标电动自行车(统称“超标电动车”)。
2.长期无人使用的废旧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共享单车小黄车等( 统称“僵尸车”)车。
二、整治要求
1.请各车主在2020年6月2日前尽快自行处置不再使用的废旧车辆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车辆,不得停滞在大院内。逾期,局机关将按照无主车统一处理。
2.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从2020年6月2日开始不得进入大院。
3.请广大车主自觉遵守大院管理规定,自觉文明停放车辆。
4.从6月1日起不得骑行、使用超标电动车,如上路将被交警处罚,同时抄告单位,并影响单位精神文明、综治等考评,请市市场监管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职工引起高度重视,不得使用超标电动车,同时要劝阻家属不要违规使用。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9日
来源: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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