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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 | 谨防民间“互助会”的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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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5 17: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说到“互助会”

大家可能都听过

没钱周转,加个会

没钱买房,加个会

没有本金,加个会

好像没有什么事是“加个会”不能解决的

如果不行,那就加两场


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 | 谨防民间“互助会”的非法集资-1.jpg

民间“互助会”,俗称“标会”,其完全依靠会员之间的信用来维持,产生纠纷时法律无法给予受害人完全的保护。其中任何一环出现纰漏,都可能引发“倒会”事件。所以,看似“万能”的互助会,却存在风险。


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 | 谨防民间“互助会”的非法集资-2.jpg

l 资金去向难以监控。“互助会”最初是为了解决亲朋好友间的资金周转困难,由于缺乏正规的监管手段,存在将会款挪作他用,甚至转移隐匿的情况,增加了资金风险。

l 互助会组织者多是“职业会人”。会首往往同时组织或参与多场互助会,只要其中一个互助会出现问题,就可能引发“倒会”。

l 互助会组织者通常自身经济状况不稳定。会首多是无业人员或家庭主妇,一旦出现风险,难以填补资金缺口,即便被追究法律责任,会员往往也难以挽回损失。


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 | 谨防民间“互助会”的非法集资-3.jpg

Q:我当会首,“会头钱”还是妥妥的到手。

A:要是这样想就错了,一旦开始组织互助会,就有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若在此过程中非法占有会款,则有可能构成集资诈骗罪。

滑动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Q:家人组织互助会,我只是帮忙转账,偶尔手头紧挪来用一下。

A:这也可能 涉嫌犯罪!

滑动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 【洗钱罪】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 | 谨防民间“互助会”的非法集资-5.jpg

举个例子:

2012年11月至2018年6月间,被告人彭某甲在宁德市城区内组织了21场以自己名字为会首的民间互助会。期间,彭某甲假借会员名义标会,并通过购买房产的方式,使用自己或亲属的银行卡转移、隐匿资金共计260余万元。2018年12月,彭某甲所组织的互助会倒会,其非法吸收公众资金超过5900万元,造成报案的107名会员损失1113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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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至2018年间,彭某甲的女儿彭某乙明知彭某甲通过组织民间互助会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筹集了大量资金,仍提供自己名下的银行账户及个人身份信息,协助彭某甲将所吸收的部分会款转换为彭某甲、彭某乙、彭某丙、黄某某名下的房产予以隐瞒,金额共计人民币40余万元。

目前,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彭某甲涉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告人彭某乙涉嫌洗钱罪分别向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 | 谨防民间“互助会”的非法集资-7.jpg

Tips:

“互助会”门槛低风险大

不受法律保护

不要贪图高息便利

谨防资金风险

供稿:江 洁

责编:巫钦姻

制作:胡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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