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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萌宠”需谨慎,福建宁德蕉城三男子饲养鹦鹉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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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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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8 08: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人们饲养宠物的品种也逐渐增多

陆龟、蜥蜴、蛇类、鸟类等动物

成了新潮的宠物

然而,有些“萌宠”

是不能随意买卖和饲养的

网购“萌宠”需谨慎,福建宁德蕉城三男子饲养鹦鹉被抓-1.jpg







日前,福建省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线索称,宁德市蕉城区蕉南福山路附近和三都镇秋竹村有人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饲养。获悉线索后,森林警察大队立即组织民警前往现场,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阮某辉和谢某忠,查获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和尚鹦鹉1只。

网购“萌宠”需谨慎,福建宁德蕉城三男子饲养鹦鹉被抓-2.jpg








网购“萌宠”需谨慎,福建宁德蕉城三男子饲养鹦鹉被抓-3.jpg







经审核深挖,民警发现陈某云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饲养。经多番动员,陈某云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目前,阮某辉、谢某忠、陈某云因涉嫌非法收购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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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

据办案民警介绍,本案中阮某辉3人都是鹦鹉爱好者,在没有办理相关养殖手续和证件的情况下,购买和尚鹦鹉当宠物饲养,直到被警方查获。警方提醒广大动物爱好者们,切勿随意购买野生保护动物,一些野生动物身上携带有细菌、病毒和寄生虫等,易导致人类感染疾病甚至死亡,部分野生动物还会成为外来入侵者,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广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如果看到有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违法行为,应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共同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公安机关始终对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一旦发现将严厉打击。

举报电话:2225380、2225086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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