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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生意受损商户关店“跑路”法官调解减免停业期间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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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15 17: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苏玲玲)记者从霞浦县法院获悉,日前,霞浦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疫情影响导致经营接连亏损最终关门而无法按期支付租金引发的租赁合同纠纷。

据介绍,陈某某向某公司承租一间商铺经营小吃店。今年2月,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商铺经营接连亏损,陈某某曾向该公司要求撤出商铺,但因违约金过高,双方无法达成协议。4月,陈某某直接将商铺内的东西收拾后搬离,并将钥匙交付到物业处。因双方一直未解除合同,且拖欠租金未支付,该公司将陈某某起诉至法院。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了解到陈某某与其老母亲共同经营小吃店,属小本经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基本没有生意,无力承受每天产生的商铺租金,遂要求提前解除合同,但对方坚决不同意直接退房而要求支付高额违约金,导致没有达成解除协议。陈某某自行搬离了商铺,目前进行摆摊出售小吃,经济困难。考虑到疫情影响,造成很多小商贩经济重压,承办法官决定该案应以调解为主,化解双方的对抗情绪。

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均表示同意调解,考虑到疫情对陈某某的生活已经造成影响,而某公司所出租的房屋系从业主处返租取得,也需要向业主支付相应租金,承办法官通过引导双方合理分担损失,对疫情期间已经停止经营期间的租金动员该公司予以减免。最终,双方解除合同并分期支付剩余租金,该案妥善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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