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提高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宁德市不动产登记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好差评”制度。6月底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实现不动产登记系统与省“好差评”系统对接,确保不动产登记服务事项全覆盖、服务对象全覆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评价结果纳入相关工作人员考核。对通过评价器、“12345”热线等渠道反映的“不满意”评价,经调查实属工作人员责任的,扣除相关人员绩效分,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加当季度绩效考评资格。登记中心将继续加强人员队伍管理,建立人员队伍日常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制定不动产登记人员服务行为规范,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要结合岗位要求采取轮岗锻炼、业务交流等方式,合理调配工作人员。
来源: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
ND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