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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宁德市蕉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宁区委编办〔2020〕13号文件精神,我局对照《宁德市蕉城区海洋与渔业局权责事项清单》进行梳理整合。共新增事项2项,并对新增事项进行说明。
1、事项名称“区级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子项“新建渔港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审批”;
2、事项名称“区级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子项“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实施方案审批”;
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渔港建设的若干意见》(闽政〔2020〕2号)文件。调整为本级行使职能。
蕉城区海洋与渔业局
2020年8月13日
来源: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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