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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
根据《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蕉城区乡村振兴水果产业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区政文【2020】146号)的文件精神,对2020年在蕉城区新种植果园和旧果园升级改造的项目进行补助,请符合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小农户于2020年9月11日至9月13日到各种植地乡镇农技站填报《2020年蕉城区乡村振兴水果产业项目申报表》。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9月11日至9月13日,公示三天。
宁德市蕉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11日
来源:蕉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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