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593-2888884
  • 我们自己的论坛-有事您发贴,大家来帮您
搜索
猜你喜欢
查看: 604|回复: 0

重磅!最高奖励30万元!周宁县激活文旅消费市场6条措施发布,涉及这些……

[复制链接]

0

主题

0

回帖

0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0
发表于 2021-4-21 10:06: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决策部署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克服疫情影响的“五促一保一防一控”之“促旅游”“促消费”重点工作要求,经周宁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结合周宁实际,周宁县正式出台《周宁县激活文旅消费市场六条措施(试行)》,重点围绕“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从鼓励旅行社接待游客,到支持酒店做大增量,再到鼓励引进在周宁新成立旅行社和分社等,激活文旅消费市场,一起来看看吧!
“吃”的方面

鼓励餐饮“四上企业”积极与旅游团合作,提供标准化的游客配餐,提高餐饮企业服务质量和游客用餐标准,对提供用餐游客人数达到1000人次到3000人次以下的,按照每人每餐次5元的标准给予餐饮企业一次性补助,3000人次以上含3000人的,按照每人每餐次10元的标准给予餐饮企业一次性补助。每家餐饮企业年封顶补助10万元。 
“住”的方面

  每年10月15日至次年4月30日,招徕县外过夜游客500人以上,至少参观周宁一家收费景区(下同),住宿一晚上的,按照每人次40元的标准,给予旅行社一次性奖励;住宿两个晚上的,按照每人次60元的标准,给予旅行社一次性奖励。每家旅行社年封顶奖励30万元。
“行”的方面

鼓励县内外的旅行社与规模以上客运企业合作,解决游客出行“最后一公里”难的突出问题。
经县里统一认定,并与客运企业签订开通周宁旅游专线和直通车协议的旅行社,单次组织大型旅游团100人以上,年游客总数达1000人以上的,在周宁住宿一晚,至少参观一家收费景区,按照每人次2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车费补贴。旅行社跨省组织火车动车专列旅游团,单次人数达300人以上的,在周宁住宿一晚,至少参观一家收费景区,按照每人次4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以上两项,每家旅行社单项年封顶奖补10万元。
“游”的方面

鼓励旅行社引导游客参观县内收费景区,独家地接旅行社年招徕旅游团购买周宁收费景区大门票,全年累计实购门票款30万元到100万元以下,给予一次性门票款3%的奖励;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给予一次性门票款5%的奖励。每家旅行社年封顶奖励10万元。
每年统筹安排20万元,结合乡村振兴示范线路等工作开展,扎实策划乡村振兴旅游线路并奖补有成效的市场主体。市场主体年组织旅游团参观乡村振兴旅游示范线路500人到1000人以下,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1000人以上含1000人,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
鼓励文旅宣传“走出去”与“请进来”,采取综合、整合、融合的方式,整体推介周宁文化、旅游、茶叶、农特产品等。坚持过好“紧日子”,突出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和绩效,凡使用财政资金的,须经县委、县政府审核批准,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宁政办〔2021〕19号)的有关规定确定承办主体。乡镇开展文旅“一乡一品”活动,每年综合开展1次,费用不超过10万元;县级活动每场不超过30万元。  
“购”和“娱”的方面

鼓励发展与旅游相结合的茶叶、手工艺品、农特产品、特色小吃、文创产品等,培育“夜经济”“商圈经济”“网红经济”“直播经济”等新业态,支持发展农旅、文旅、茶旅、红色旅游、研学旅游、体育旅游。坚持“小切口”办大事,全县每年统筹安排30万元定期举办伴手礼、文化创意、旅游攻略、直播带货、全民健身等比赛活动,每个活动费用不超过5万元。  
“人”的方面

对新引进到周宁县旅游市场主体工作,且在旅游部门公布的全国百强、全省20强、全市5强旅行社担任过负责人或管理人员的,按照《中共周宁县委办公室、周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宁县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的工作办法〉的通知》(周委办发〔2017〕30号)相关规定执行。旅游或酒店管理专业的全日制大专、本科、硕士学历毕业生,县职业中学旅游专业毕业生,在县内宾馆酒店、文旅企业、旅行社等市场主体工作的,获得初级、中级、高级导游资格,按照《周宁县加强本土人才培养和人才平台建设的若干措施》(周委人才〔2017〕11号)相关规定给予补助。考取全国导游员资格证书并在县内旅游市场主体工作的,给予报销考试报名费,同时在县内旅行社从事专业导游工作满3个月以上的,每月给予山区生活补贴300元。以上补助人员,须纳入周宁县旅游人才库,接受规范管理,奖励经费在全县人才经费渠道中列支(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上级关于“不得兼职取酬”的纪律要求,不属于补助范围)。
新成立旅行社和分社经营满一周年,年接待游客500人以上,给予奖励2万元,入统周宁“四上企业”的,再给予奖励3万元。 
以上具体措施如与上级政策抵触或上级政策发生变化,县文旅局将及时告知相关市场主体和人员,并及时报请县委、县政府研究调整或终止执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享受奖补政策的有效期至2022年4月30日。试行期满,根据文件实施情况再行研究,具体解释工作由县文旅局承担。
奖补申报有关要求

一、奖补认定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本文件规定奖励条件的旅行社、餐饮“四上企业”,经县里统一认定,接受管理,入统“周宁旅游服务业管理库”,与县文旅局签订合作协议的均可申报。
1.“吃”的方面认定。凭全国旅游服务监管平台电子派团单,县统计局出具的“四上企业”证明材料、旅游团用餐菜单、发票认定人数餐次。
2.“住”的方面认定。凭全国旅游服务监管平台电子派团单、住宿宾馆发票复印件及住宿清单、景区入园证明认定人数。同一批游客只给组团社或地接社一方奖励。
3.“行”的方面认定。凭全国旅游服务监管平台电子派团单、住宿宾馆发票复印件及住宿清单、专列开行证明或动车票复印件、景区入园证明认定人数。
4.“游”的方面认定。单家旅行社凭收费景区发票计算金额,此项奖励不影响旅行社和收费景区签订的其他优惠协议。策划乡村振兴精品旅游示范线路经属地乡(镇)、县农业农村局(县委乡村振兴办)认可,凭全国旅游服务监管平台电子派团单、旅游线路村证明认定人数。
5.“购、娱”的方面认定。伴手礼、茶叶、农特产品、特色小吃、文化创意、旅游攻略、直播带货、全民健身等比赛活动,凭经县委、县政府审核批准的活动方案、活动预算清单、活动现场照片认定。
6.“人”的方面认定。引进的人才、毕业生凭入统周宁人才库、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凭证、用人单位推荐证明等证明材料认定。新成立旅行社、分社凭营业执照审批时间、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或开办申报时间认定。旅行社入统“四上企业”的,凭县统计局入统证明认定。
二、申报办法
1.团档报备。旅游团单次行程结束,旅行社、餐饮企业应在1个月内,按“奖补认定”要求,向县文旅局提交电子团档材料图片或扫描PDF文档等材料作为计算奖补依据;因客观原因确需延缓资料提交时间并提出申请的,提交时间可延长1个月。
2.奖补项申报。奖补项申报,属于同条款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办理;属于不同条款的,可叠加享受奖补。需同时申报两个以上奖补项的,应在奖补团队审核表中写明。
申报时间:2022年5月1日至31日。
3.申报材料。《2021周宁县旅游服务业奖补申报表》、《2021周宁县旅行社奖补审核表》、营业执照、、合作协议书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已提交的团档材料外需要补充的材料)。
三、监督管理
1.旅行社应按要求在全国旅游服务监管平台上申报;包括行程单、团队名单、电子合同等相关材料,相关业务档案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
2.对拟列为当年奖补对象的旅行社,由县文旅局负责进行统一审核和公示,如发现旅行社有弄虚作假、伪造原始单据等违规行为,取消当年奖励资格。有重大旅游投诉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及有其他违反我县行业管理相关规定的,按情节轻重予以警告,直至取消奖补资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客服电话

0593-2888884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 8:00-17:30

客服QQ点击咨询

微信公众号

Copyright © 2011-2015 https://www.ndbb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Discuz!X3.5 闽ICP备2022015620号-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