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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的工作部署,日前,宁德市人民检察院牵头组织蕉城区人民检察院、城市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活动,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筑牢校园内外食品安全防线。
此次专项活动现场核查了宁德市高级中学、东侨中学、蕉城中学、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东侨实验学校、漳湾中小学及周边的29家小卖铺、副食品店和23家流动摊点的经营资质、产品质量、场所卫生、执行“禁塑令”等情况,以销售量较大的膨化食品、方便食品、糖果、饮料等为重点检查品种,从售卖食品的标签、保质期、储存环境、进货渠道等细节入手排除食品安全隐患,对裸露食品和“三无产品”进行严格筛查。
食品安全落实情况怎么查?现场工作人员主要以看现场、查记录的方式,做到“三看”:
一看校园周边流动摊贩制售食品是否符合食品售卖标准、是否佩戴卫生口罩、卫生帽子、一次性手套,是否做好食品防尘等卫生防护措施,是否违规售卖制成品等。
二看校园周边副食品、超市等商铺证照是否齐全、售卖食品的标签、保质期、储存环境、进货渠道是否规范、是否存在销售“三无产品”、违规销售烟酒等问题。
三看校园周边早餐店、奶茶店等“禁塑令”是否落实到位、场所是否卫生等;校园食堂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过程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垃圾、餐厨剩余物的堆放和处理是否合规。
经查发现,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场所依然不同程度存在卫生不过关、防尘不到位、无证售卖食品、违规售卖香烟、“禁塑令”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根据此次核查情况开展法律监督,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持续关注校园食品安全,共同推动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符合公益诉讼条件的及时依法办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校园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供稿:谢巧玲
制作:林斯怡
责编:巫钦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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