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侨开发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风险区划定的通告(第61号)
根据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并经专家综合研判,决定自2022年11月27日17时起,将以下3个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
1.闽东中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4幢楼;
2.侨兴路7号天安经典3幢楼1梯和2梯(不含一层、二层商铺);
3.薛令之路10号怡和嘉园8幢楼。
闽东中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4幢楼
侨兴路7号天安经典3幢楼1梯和2梯(不含一层、二层商铺)
薛令之路10号怡和嘉园8幢楼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等管控措施。
东侨开发区辖区内除高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低风险区人员离开东侨开发区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东侨开发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1月27日
(来源: 东侨新?视?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