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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开展异地执行 敦促现场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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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27 07:47: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25日讯近日,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驱车前往周宁县城某工地,异地拘留一名被执行人,敦促其现场主动偿还首笔执行款30万元,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2013年7月,陈某因某工程项目需要,向缪某借款合计200万元,期间陈某支付利息至2016年10月。双方在2018年5月对债务金额进行确认后,陈某至今未继续偿还本息。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经线上查询及线下查找,均未能发现陈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而陈某本人也不知下落,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有线索了!陈某长期在各处承接工程……”烈日炎炎,酷暑难耐,在收到申请执行人缪某提供的线索后,执行干警丝毫没有懈怠,火速驱车赶往周宁县,将正在某项目工地施工的陈某带回法院。

路途中,执行干警对陈某进行了多番释法明理,可其以各种理由搪塞,拖延时间。鉴于陈某逃避执行的行为,执行干警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完成体检等流程准备送拘前,陈某忙称可以向亲友筹钱,并用此前已收到的工程款偿还债务,希望协商解决。

经执行干警调解,陈某与申请执行人缪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现场转账首笔执行款30万元,余下100万元本息分期偿还。至此,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本案最终划上了圆满句号。

(卢小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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