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张少玲)霞浦县一男子为了“弄钱”,将目标盯上出租车司机,多次选择在夜晚“打的”到偏僻处,拿出仿真手枪威胁司机免去车费并索要钱财。该起由霞浦县人民检察院批捕并提起公诉的卢某某抢劫案,近日经霞浦县人民法院审理以被告人卢某某犯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据悉,卢某某无正当职业也无收入。他从朋友处拿来一把仿真手枪,经常带在身上把玩,多次选择在夜晚“打的”到偏僻处,通过在车上向出租车司机出示随身携带的仿真手枪,威胁司机免去其车费并索要钱财。 2016年6月间,卢某某肆无忌惮,连续三晚作案三起。6月17日21时许,卢某某从霞浦县南洋新村某宾馆乘坐被害人谢某某驾驶的出租车到三沙镇东壁村码头附近时,亮出随身携带的仿真枪支,向谢某某索得人民币30元;6月18日23时许,卢某某从三沙镇东壁村乘坐被害人钟某某驾驶的出租车到霞浦县六一七路西北角时,掏出随身携带的仿真枪支威胁钟某某,向其索得人民币170元,后卢某某又乘坐该车从霞浦县城到三沙镇;6月20日20时许,卢某某从霞浦县西山洋乘坐被害人王某某驾驶的出租车到三沙镇新街时,又掏出随身携带的仿真枪支拒绝支付车费。 2016年6月24日,被害人谢某某向公安机关报警,卢某某于当天在霞浦县三沙镇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从其身上缴获疑似枪支一把。经鉴定,该疑似枪支无法击发。 检察官表示,被告人卢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此,检察官提醒,为确保自身生命财产安全,防止抢劫出租车等案件发生,提醒出租车司机注意:尽量安装报警系统和乘车监控视频,载客旅途中要关注乘客动态,保持警惕。夜晚出车时若遇到独自一人乘车的可疑人员,尽量不要让其坐副驾驶位置,并尽量避免在黑暗或偏僻路段停车。一旦遇到险情,不要慌张,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设法发出求救或报警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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