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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闽(宁德)水务有限公司根据市政府关于第三水厂三期20万吨/日扩建规划选址等事宜的批复(宁政文〔2020〕80号),向我局提出第三水厂三期20万吨/日项目选址申请。按照《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现将第三水厂三期20万吨/日项目建设项目拟选址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6月22日—7月1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若公众有意见或建议,可向宁德市自然资源局提出。
联系地址: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闽东东路5号)
联系电话:0593-2733157、2733651
附件:第三水厂三期20万吨/日项目建设项目拟选址位置图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18日
附件:
来源: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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