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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宁德医保个人账户可家庭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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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10 17:56: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台海网7月10日讯 据闽东日报报道 昨日,记者从宁德市医保局获悉,为进一步拓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功能,实现家庭共济,本月起,宁德市实行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扩大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满足参保人多层次医疗保障需求。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医保经办窗口申请设立(变更、取消)家庭共济账户,也可以通过闽政通APP申请设立(变更、取消)家庭共济账户。”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通过闽政通APP创建家庭共济账户首先需要安装闽政通APP。然后登录闽政通账号→点击“医保服务”→在业务经办栏目中,点击“家庭共济”→仔细阅读《家庭共济办理须知》后,点击“创建家庭共济”。进入创建家庭共济功能→填写个人信息,输入划拨金额(最多可划拨金额:医保账户余额-2000元)→点击“创建家庭共济关系”,确定创建。

据悉,在家庭共济账户设立之后,参保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配偶等直系亲属可以使用。福建省医保参保状态正常的参保人均可创建家庭共济账户,其家庭成员在省内不同统筹区的,均支持加入共济。根据政策规定,家庭成员之间只能设立一个家庭共济账户,参保人个人账户结余资金超过2000元的部分,才可以进入家庭共济账户。建立家庭共济关系的医保个人账户,都具有共济功能。

“目前,家庭共济账户资金可以用来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发生的由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准字号、中药饮片)医疗器械(食药监械字、药监械字)和消毒用品(卫消字)的费用;接种预防性免疫二类疫苗的费用。”市医保局工作人员表示,今后,共济金还可用来支付在规定的体检机构健康体检的费用、缴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费、购买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补充保险等。(闽东日报记者陈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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