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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蕉城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蕉城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以及省、市河道专管员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加强河道专管员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使河道管护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实现河流“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目标,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修订了《宁德市蕉城区河道专管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
该意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维护河道生态健康,按照组织体系全覆盖、保护管理全域化、履职尽责全周期的要求,并结合蕉城区实际修订,分别建立区级流域河道专管员、镇级河道专管员、村级河道专管员三级队伍。具体内容包含:总体目标、队伍组建、工作职责、人员招聘条件、选聘程序、工资及福利待遇、队伍管理、经费保障。
来源:宁德市蕉城区河湖长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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