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8月5日至9月12日,县委巡察二组对中共屏南县统计局党组(含县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县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12月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组织学习,提高政治站位。2019年12月4日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局党组于12月6日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和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学习县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新定位新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精神上来,增强抓好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通过整改推进问题解决、漏洞堵塞,完善相关制度建设,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统计工作的动力。
(二)加强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效推进,局党组第一时间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统筹部署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强化督促整改,推动建章立制。
(三)制定方案,夯实整改措施。结合反馈意见,局党组明确了指导思想、组织领导、工作要求、认真梳理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时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对中共屏南县统计局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和措施,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了整改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着眼长效,巩固整改成效。一是坚持将整改反馈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认真剖析问题产生原因,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通过建立各类规章制度,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成果。二是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相结合,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围绕省委“八个坚定不移”要求和市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将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纳入中心组、支部年度学习计划,至2020年4月已开展学习23次。二是灵活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深入学。充分运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专题研讨等日常载体多形式学习教育,至2020年4月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2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9次,支委会9次;全面推广运用中央宣传部“学习强国”等平台,督促党员干部开展每日学习,强化学习情况监督检查通报,推动学习融入日常、形成习惯;及时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纳入各统计专业业务培训班。三是通过抽查方式督促党员干部做好学习笔记,开展《习近平在宁德》等采访实录专题学习,中心组成员撰写学习体会10篇。
2.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分工,落实责任。于2020年2月20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并以正式发文形式明确领导班子分工。二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局党组印发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发言制度》,对局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议事范围以及主要领导末位发言等进行了进一步规范。三是严格党组议事规则,切实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3.关于“贯彻落实统计监督检查执法部署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开展统计监督检查,2019年“双随机”检查2家企事业单位。二是结合各专业年报布置会议及业务培训会议,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培训指导,2019年共计培训5场。三是分别于“9﹒20”统计开放日、“12﹒4”宪法宣传日,在街心广场开展大型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未落到实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局干部学习《中共屏南县统计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印发了《中共屏南县统计局党组关于调整充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制定《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工作重点。调整了班子成员分工,明确了分管领导,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目前,已注销微信公众号,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发布统计信息。坚持“谁发布,谁审查,谁负责”原则,所有在政府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必须由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后发布。二是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对照检查内容。
5.关于“学习教育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并抓好“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二是年初结合党建工作部署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党支部学习计划,每月按计划开展学习。精心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专题学习研讨10次,集中学习14次。深入学习《习近平在宁德》等采访实录,开展专题讨论5次。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6.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廉政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组织开展廉政党课1场,在元旦、春节前开展廉政教育2次,做到廉政宣传教育全覆盖。二是加强廉政风险点排查。按照局党组建立的风险防控排查制度,开展人、财、物、数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廉政风险点排查。三是严格落实述责述廉制度,开展述责述廉会议,每位党员领导干部按要求撰写述责述廉报告。四是调整班子成员分工,安排党组成员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7.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综合派驻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指导了整改过程,在其监督下,开展相关内容学习4次,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的自律意识,筑牢了思想防线。并针对公车及油卡的问题,主动对接,指导统计局党组按程序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8.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局范围内重申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组织干部对《宁德市市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屏南县县直机关会议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进行再学习,进一步规范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坚决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二是加强公车管理,原公务用车已拍卖1辆,移交县公车平台1辆,加油卡已上缴车改办,目前本单位无公车,所有公务出行均严格按照规定上公车平台租赁车辆。三是本着边巡边改的原则,清退违规报销款项。收回违规加油油费24笔计1558.38元。四是问责有关人员。对7名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对公车及油卡的问题,经局班子会议研究讨论,对当事人进行行政警告处分,并将相关材料整理后向县纪委审理室报备。五是联系工作开支使用办公用品发票入账问题,当事人已作深刻书面检讨,并进行严厉的自我批评;同时要求财务人员加强对报销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坚决不得予以报销。
9.关于“会议费管理、财经、差旅、公务接待、工会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财务、工会、办公室等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关于规范县直机关工作人员缴纳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等事项的通知》《屏南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县直机关实施细则的通知》《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严格财务及经费管理。二是完善并执行《屏南县统计局财务报销管理制度实施办法》,严格审批程序和报销制度,对报销凭证中存在审批手续不完整、无凭证等情况,在此次整改中进行补充说明。同时督促财务人员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把好“入账关”,严禁无审批、无证明、无单据、陪餐人数超标等不规范报销凭证入账,杜绝各类不规范报销现象的再出现。三是清退相关违规报销。差旅报销方面,清退违规报销1747元,其中:在领取伙食补助情况下又报销途中用餐费用2笔800元;公务接待方面,收回超陪同人数接待产生的超标费用209元;工会方面,补收工会会员费1796元。四是严格执行《屏南县总工会关于转发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屏工〔2018〕13号)文件精神,实行工会经费单独核算,规范工会费用入账科目。
10.关于“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会议记录造假问题,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至2020年4月30日已召开党员大会共4次,支委会9次。
11.关于“干部作风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了《普查工作档案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普查工作档案管理,确保普查工作档案的规范与完整。二是严格各类文件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公文制作规范。三是由办公室负责做好原始会议记录,详实记录会议内容,做好文号管理,确保会议记录与会议纪要规范统一,杜绝无会议记录而印发纪要的情况发生。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方面
12.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全体党员共同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严格按照《福建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坚持规范程序、严格标准,规范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支部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安排一次党课,截至2020年4月30日,召开支委会9次,党员大会4次,主题党日活动9次,每次学习形成一份学习档案,规范做好学习资料、发言材料、会议记录、考勤情况的归档。
13.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基层党务工作实用手册》,针对党组织换届工作政策性、法律性很强的实际,支部委员会就换届工作程序、应注意的关键环节等相关问题进行了重点学习,确保换届工作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二是提高思想认识。严格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党费管理实行专人负责,专账管理、按时收缴,及时上交,定期检查,定期公布。补缴2017、2018年党费计482.2元。三是做好党员管理工作,已将2016年1月辞职干部的组织关系转到所在社区。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及说明
1.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问题
(1)“培训伙食费超标”“会议费用超标”问题
情况说明:已在全局范围内重申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学习,加强财务审核把关,规范经费支出。由于涉及内容多,人员变动等情况,未能及时整改到位,还需进一步核实整改。
推进措施:下一步将结合核实情况,对于确实超标部分予以整改。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2)“联系工作开支使用办公用品发票入账”问题
情况说明:当事人已作深刻书面检讨,并进行严厉的自我批评;经多次沟通,已初步达成一致意见要尽快清退到位。
推进措施:下一步将对违规入账费用予以清退。
完成时限:2020年7月
(二)下一步整改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最重大的政治原则,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精神上来,以高度的政治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好巡察整改,以实实在在的成效体现和落实“四个意识”“两个维护”,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统计工作的动力。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及时组织巡察整改成效自查,继续抓好问题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不发生反弹;对基本整改到位的问题,要紧盯不放、加快进度,抓紧整改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是抓好建章立制。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抓手,坚持整改反馈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堵住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不断巩固巡察整改工作的成果,真正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统计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的工作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3387027;通信地址:福建省屏南县古峰镇县府路38号2号楼二楼屏南县统计局办公室;邮政编码:352300;电子邮箱:pnxtjjbgs@163.com。
中共屏南县统计局党组
2020年4月30日
来源:屏南县人民政府
ND19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