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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检察院集中学习“三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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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 09:36: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宁德市检察院集中学习“三个规定”-1.jpg

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3月30日,宁德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三个规定”专题讲座,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陈良华主持会议。
会上,首先由检务督察部门同志领学了“三个规定”相关内容。随后,院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研讨交流,引导检察人员增强“逢问必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宁德市检察院集中学习“三个规定”-2.jpg

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陈良华就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提出了三点意见:
强化思想认识,提高填报自觉

“三个规定”是党中央部署推动一项重要制度,是纯洁司法环境的“净化器”,保障公平正义的“安全阀”,保护检察人员的“护身符”。“三个规定”填报情况是检验干警对党、对组织是否忠诚老实的“试金石”,要结合正在开展的队伍教育整顿,从对党忠诚、对检察事业负责的政治高度,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全面如实填报。
强化公正履职,净化填报环境

要深化检务公开、阳光检务,依托“12309”平台、检察新媒体矩阵,及时公开重要案件、程序性信息,为案件信息查询提供便利。要恪守客观公正立场,依法规范执法办案,用求极致的精神办好案、出精品,让当事人及其亲属放心、安心,打消思想顾虑,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努力消除违规打听案件的生存空间。
强化示范引领,传导填报压力

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厘清填报的内容、时间、渠道、要求、责任追究等;带头填报,全面如实记录报告,示范引领全体检察人员自觉填报;带头督促,严格执行“一岗双责”,牢记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角色是检察人员,抓好分管部门、业务条块“三个规定”落实,形成上下共抓、自觉填报的浓厚氛围。同时加强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倒逼检察人员自觉填报。


(转自宁德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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