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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论坛管理暂行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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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8 23:24: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宁德论坛管理暂行规定》(试行)
  为更好的发挥宁德论坛在闽东经济建设中的参谋作用,构建和谐有序和健康的论坛空间。现本版实行以下规定:
  (一)遵守《宁德论坛网友守则》!为前提。
  (二)建设海西东北翼经济,人人有责。网友应该多为闽东的发展进言。
  (三)发帖要求:1最好多发对闽东经济发展有建设性建议的贴。
  2不得发表一句话帖子,空洞无内容的主题,只有链接的帖子。
  3不欢迎骂人或对骂,人身攻击或者挖苦讽刺他人的帖,发现后即删除或关闭,对于劝告不改者将上报管理员处理。
  4不欢迎挑衅帖,发现即删除或者关闭主题帖!
  5禁止发表广告帖。
  6不得发表内容同样的帖。
  (四)回帖要求:1本着看帖要回帖的立场。各位网友在看完帖时要尽量回复主题,这不仅是对发帖人和本版的支持与肯定,也是您的意见和主张。希望多多进言。
  2尽量在回复中多发言。
  3对于观点上出现分歧的回复要保持理智,理性讨论,不得言语侮辱攻击其他网友。违者重罚。
  4无故挑衅,漫骂,对骂,进行人身攻击或者挖苦讽刺他人的的回复,发现后即删除或给予警告处分。对于劝告不改者将上报管理员处理。
  5禁止在回复中发表广告。
  (五)对于原创的帖子,内容丰富,又与本版的主题思想吻合的好文章将给予加分精华或者置顶。对于好内容的帖子也同样给予重视。
  (六)对于网友有严重异议和分歧的贴子将适时的进行关闭。
  (七)请网友们互相监督,如有人违反版规应该上报版主进行处理。
  (八)如果有不完善的地方,请大家提出。如果对本版的规定和处理有异议,请向管理员投诉!
  此规定还需不断完善,希望各位朋友能提出更好的建议.
  对于宁德城市发展建议的。。好文章将高亮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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