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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关于加强沿海治安管理严防境外疫情输入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沿海治安管理,严防境外新冠肺炎疫情从海上通道输入蕉城,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通告如下:
一、海上作业人员出海作业时,须做好自身防护,尽量避免接触境外人员,防止感染新冠病毒。
二、船舶出港前及进港后24小时内,向港口所在地公安(海防)派出所如实报备进(出)港时间、事由、作业海区范围和随船人员数量、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等信息。任何码头、澳口绝不允许未经报备的不明船舶停靠。
三、严禁偷越国(边)境和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严禁任何企业、个人私自容留、藏匿、运送非法入境人员(含我国公民、外国人)。
四、违反本通告第三条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渔船、货船、客船、快艇等各类船舶有前述非法行为的,将依法严厉查处,“三无”船舶依法予以拆解,渔船通报渔业主管部门依法取消渔船更新改造补助、油价补助。
六、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检举偷(私)渡组织者、参与者以及非法入境人员的接收者(企业)。凡举报查证属实的,按有关规定给予重奖,同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对窝藏、包庇、帮助违法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威胁、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24小时举报电话:110
特此通告。
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
2020年3月30日
来源:蕉城公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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