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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宁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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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6 17:45: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职工最高月缴存限额提至4978元,月缴存额“保低”标准调整为142元

台海网6月16日讯 据宁德晚报报道 各单位及其职工应按什么标准缴存公积金,最高及最低缴存限额是多少?7月1日起,宁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此次将继续实行“限高保低”政策,我市2020年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1420元,月缴存额的“保低”标准调整为142元。

据悉,此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核定年度为2020年度(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内容为准。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其职工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分别乘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到元,计算结果四舍五入。

记者了解到,今年将继续实行“限高保低”政策。“限高”标准方面,根据宁德市统计局公布的统计数据,2019年度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82982元,此次将把我市2020年度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限高”标准调整为:宁德市所有缴存单位及其职工最高月缴存基数为20745元(2019年度宁德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高月缴存限额为4978元(单位和个人各2489元)。

“保低”标准方面,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公布的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我市2020年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1420元,月缴存额的“保低”标准调整为142元(单位和个人各71元)。

宁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醒,为方便缴存单位,提高办事效率,避免单位经办人奔波与排队等候,建议采用网上办理方式进行基数调整。单位经办人进入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s://wt1.ndgjj.com/wsyyt),选择缴存单位用户登录,登录后提交年度基数调整申请。无法通过网上进行申请的,单位经办人可携带《住房公积金汇(补)缴清册》一式三份(20人以上需同时报送电子版),到缴存公积金的承办银行柜台办理。年度基数调整办理时间为7月1日至8月31日,超过时间系统将自动关闭年度基数调整功能。(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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