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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委托,对位于蕉城区南际路28号七间店面、蕉城区八都镇海滨路96号五间店面、蕉城区霍童镇观霞东路4号一间店面、蕉城区洋中镇国师路15号3间店面及蕉城区金涵乡民族路6号一处空地三年租赁使用权项目,进行征集拍卖机构并以联合拍卖形式进行。谨定于2020年6月23日上午9点整公开选聘符合资质条件的拍卖机构。选聘拍卖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相关执业资质、上年度通过有关部门年检以及有中国拍卖行业协会A级以上资质(含A级)的企业;
二、近两年来无违规违法及不良记录的企业;
三、在接受委托项目期间,要有隶属于该拍卖机构的拍卖师常驻宁德中心城区,接到通知半小时内可到达交易中心进行业务洽谈及办理;如未常驻或未按时到达,交易中心有权终止合作并且以后不再列入联合拍卖合作单位。
四、本次拍卖交易服务费收入交易中心与拍卖机构按6:4分成,且拍卖机构分成金额不高于5万元;场地由交易中心提供,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宣传、人员)由选定的拍卖机构承担。
符合资质条件有意愿参加选聘的拍卖机构,请于2020年6月22日下午4点前携带密封选聘条件的相关材料,前往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部进行报名,经资质审核合格后,于6月23日上午9点整参与公开拍卖机构的选聘会(地点:闽东中路33号蕉城区行政服务大厅六楼阳光平台开标室),逾期无效。
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6月17日
来源:宁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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