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时代呼唤着我们,人民期待着我们,唯有矢志不渝、笃行不怠,方能不负时代、不负人民”。作为一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奋力书写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答卷。 一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精准把握核心要义,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重点学习《党章》《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做到明纪法于心;同时要学习办案的经验,熟悉问题线索处置、谈话方式方法、案件审查调查取证等,切实提升纪律审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要强化使命担当,忠诚履职尽责。“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人民”二字重若千钧。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盯紧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对村级“三资”管理领域开展监督检查,让老百姓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要抓好干部队伍日常教育管理,坚持从严要求、抓早抓小,及时纠偏,开展好廉政谈心谈话,及时发现问题并第一时间进行批评指正,确保干部队伍风清气正。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整治工作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持续推进正风肃纪。 三要强化廉洁自律,筑牢思想防线。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打铁必须自身硬”,作为一名纪检干部,更应该在廉洁自律上作出表率。要坚守自己的原则和底线,不断进行自我修炼、自我塑造,从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受到警醒,不以物惑,不为利诱,做到慎终如始,知敬畏、守底线、存戒惧,自觉系好“安全带”。在案件办理上,要坚持“底线思维”,不办“人情案”、不办“关系案”、不办“利益案”、不搞“选择性办案”,坚持铁面执纪,形成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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